信息来源 | 政府采购 |
发布类型 | 招标 |
预算金额 | 54.97万元 |
招聘条件 | 见详细信息所列,通常需电话详细沟通。 |
工作地点 | 广东省-深圳(以详细描述中为准) |
截止时间 | 2022-7-11 |
深圳市福田区上沙中学引进外籍教师开设国际课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上沙中学引进外籍教师开设国际课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圳兴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A栋6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2206FT100
2、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上沙中学引进外籍教师开设国际课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49728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549728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引进外籍教师开设国际课程服务 | 1 | 项 | 1. 外教要求 (1) 提供英语为主的语言类课程,视情况开设第二外语课程或学科类课程; (2) 男女不限; (3) 英语语言类教师需求来自英美等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第二外语类教师需来自以所执教语种为母语的国家; (4) 口音纯正,口语流利、品行优秀、无犯罪记录; (5) 身体健康(入境后必须经指定的中国医疗机构通过健康检查); (6) 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大学学士或以上的学位,具有TESOL/TEFL/CELTA/TESL国际教师资格证或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7) 每周授课不超过16课时,每课时40分钟。 (8)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课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每周休息周六、周日两天。 (9) 在工作期间,外教需配合学校参加与教学相关的活动的组织、策划等工作。 2. 外教相关管理约定如下: (1) 事假:外籍教师请事假须经采购单位或接收学校同意,在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中标单位须派临时授课教师替代请假教师授课。超过十天部分采购单位可按天数扣除应向中标单位支付的费用(以该外籍教师日工资为基数计算)。外籍教师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擅自离岗的,旷岗一天,采购单位有权扣除三天应向中标单位支付的费用(以该外籍教师日工资为基数计算)。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撤换该外籍教师,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2) 病假、工伤:外籍教师请病假,须书面提出,超过两天的需凭医院医生证明。外籍教师在一个学年内累计请病假不满三十天(含三十天),采购单位可不扣除相应费用;连续病假超过三天中标单位须派临时授课教师替代请假教师授课;累计请病假超过三十天或一次性需请病假超过三十天的,超过三十天部分采购单位可按天数扣除应向中标单位支付的费用(以该外籍教师日工资为基数计算,日工资标准为月薪标准/30),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外籍教师,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外籍教师患病或因工负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3) 旷工:外籍教师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擅离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旷职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扣除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按照月工资的1/30计算;中标单位外籍教师连续旷工三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达五天的,视为中标单位严重违反采购单位规章制度,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外教。 3. 外教合同期内,享受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圣诞节1天假期以外,享受学校寒、暑假,具体休假时间根据采购单位教学需要,由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双方与外教共同协商。 4. 工作时间内外教须服从采购单位管理和教学安排,工作时间外的外教人身安全与中标单位无关,中标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要求 (1) 具有完成此项目的能力(提供服务方案书、良好的客户服务案例或结果证明,并经采购单位审查); (2) 须有合格而稳定的管理团队; (3) 须有明确而完善的管理制度; (4) 负责外教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中国文化培训; (5) 负责外教招聘工作并向采购单位提供外教资料,所提供外教事前需得到采购单位认可; (6) 符合外专局引进外教的资质,办理工作签证,并为外教办理符合规定的居留许可证。 (7) 外教工作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因外教自身原因客观上不能按约履行或胜任工作,投标人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提供相应有资质的补充人选并报采购单位批准; (8) 投标人负责外教的机票,工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假期旅游等薪酬和福利; (9) 投标人负责对外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解决; (10) 投标人在外教不能履约时,应在两周内以新的符合前述要求外教完成接替,其中无法履约(教学)的时间按每工作日500元的标准赔偿采购单位。 (11) 签完合同后两周内,中标单位需安排符合前述要求的外教到采购单位工作,若没有按时到位,每缺一工作日罚款人民币500元整/人。连续空缺三个工作日(包含三个工作日)以上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该外教聘用关系,中标单位要赔偿采购单位一切经济损失。 (12) 投标人需派专人全权负责办理外教来学校工作的所有手续,并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如在办理证件过程中出现任何法律问题,投标人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投标人应当加强对外教教师意识形态的管理,不得宣扬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有损中国国家形象的教学内容,不得有宗教等教学内容,以及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抵触的政治形态内容的传播。 (14) 上述款项中投标人及外教原因“无法履约天数”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形查证确定。 6. 违约责任: (1) 因中标单位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应向采购单位赔偿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 (2) 因采购单位单方面原因主动终止合同导致根本违约的,应向中标单位赔偿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 (3) 因法律、政策变动(包括教育局上级、主管部门行政性命令、教育经费被缩减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按已经发生的教学期间产生费用支付相应款项。 7. 合同终止、续签及争议解决的途径 (1) 合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束无效。 (2) 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欲续签合同,须提前30天与另一方协商,如双方均未提出续签或续签失败,本合同期限届满,则自动终止。 (3)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败诉方应承担为解决本争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和律师费。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圳兴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A栋605)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圳兴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A栋6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深圳市圳兴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如需邮件报名,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报名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通过邮件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网站首页【投标服务】栏目下载,网址:www.szzxcg.com)
(2)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凭证
3、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圳兴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170188709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公对公划账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深圳市福田教育网及采购人网站(https://www.szftedu.cn/及https://sszx.szft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zzxcg.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福田区上沙中学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荣路52号
联系方式: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圳兴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A栋605室
联系方式: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2) ,电话: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2)
电 话: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2)
深圳市福田区上沙中学
2022年 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