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 政府采购 |
发布类型 | 招标 |
预算金额 | 低于20万元 |
招聘条件 | 见详细信息所列,通常需电话详细沟通。 |
工作地点 | 上海-浦东(以详细描述中为准) |
截止时间 | 2022-5-27 |
上海海事大学外籍教师英语课程服务询价公告(第二次)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货物与服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购。
为确保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编号:XJ2022024)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的服务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服务方案、人员介绍以及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证明,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付款条件:分期按总费用比例付款(2022年10月31日前付总金额的25%,2022年11月30日前付总金额的25%,2023年1月31日前付总金额的25%,2023年3月30日前付总金额的25%)。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5、如需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1),联系电话: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1);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询价流程事宜,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2),联系电话: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2);
7、请各报价单位在2022年5月27日上午11:00时前,将盖章签字后的“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点击下面的按钮获取;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XJ2022024+公司名称,如未用校方规定的标题格式则视为废标。
8、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9、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加盖公章)。
10、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双方须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备注:
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本项目报价总额必须低于20万元人民币。
附:
外国语学院及国际交流处计划采购2022学年秋季学期外国语学院外籍教师英语课程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外专局颁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且所聘请的外教具有在上海合法工作的英语教师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证件(所有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至少有5所及以上高校合作经验,能够提供课程开发、外籍教师授课服务。
3、投标单位应至少提供3名外籍教师候选人供学校选择。提供的外籍教师国籍应为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2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且符合外专局规定的办理英语教师来华工作许可的条件(应提供外籍教师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为包干制,学校不承担教材费、外教的食宿、交通、签证、居留许可等其他任何费用。
5、开具正规发票。
二、投标单位工作任务要求:
1、由投标单位派遣的外教承担外国语学院2022学年秋季学期412课时的英语教学及考试任务(外籍教师教授的课程包含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西方文化等)。
2、投标单位负责上岗的外籍教师教学、财务、行政、后勤等所有方面的管理工作。派送的外籍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师管理相关规定,对学生认真负责,学生反馈良好,无学生投诉,无教学事故。
3、投标单位需指派执行该项目的中方负责人对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对所派出的外籍教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考评,并及时与学校保持沟通。
三、项目进度安排:
投标单位根据外国语学院2022学年秋季学期的教学安排,需在2022年8月10日前外籍教师及管理人员配备到位。
四、项目采购控制金额:必须低于20万元;
五、项目实施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
六、项目服务期:2022年9月-2023年1月;
七、付款方式
分期按总费用比例付款(2022年10月31日前付总金额的25%,2022年11月30日前付总金额的25%,2023年1月31日前付总金额的25%,2023年3月30日前付总金额的25%)。
八、评价及验收要求:
1、教师完成学校教学任务,对学生认真负责,学生反馈良好,无学生投诉,无教学事故。
2、如学校接到学生或教师关于外教教学及成绩的投诉,经查确实存在问题,投标单位有责任进行解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