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2-13 17:12:05 | 点击:10 | 用户:Lisa | 出自:聘外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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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东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公开招聘外籍教师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外籍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提高中外合作办学师资质量,根据《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山艺院字【2021】135号)、《山东艺术学院外籍教师工作管理办法》(山艺院字【2021】93号),制定此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聘用条件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籍教师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一)专业人员需求 1. 影像制作专业方向1名:影像制作,声音、照明、调色、特效设计; 2. 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3名:界面设计,虚拟现实,AIGC应用,新媒体运营管理,数字交互技术; 3.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方向1名:熟知化妆、服装搭配、美甲等。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犯罪记录及其他可能对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疾病(如肺结核)和行为;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 应具备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 应具备相应的职称或权威机构鉴定的专业资格证书; 5. 至少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经历,优先聘请有汉语基础的人员及有中国工作经历的人员; 6.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官方网站https://gjjlhzc.sdca.edu.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 (二)个人报名 1. 报名方式 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及学校岗位需求申报岗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以下工作邮箱 international@sdca.edu.cn liuxiangyu@sdca.edu.cn 因个人报名信息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导致未通过审核的,或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护照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PDF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① 申请人护照身份证明信息页(原件扫描,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24kb) ② 中英文工作资历证明(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做过的项目、证明联系人方式,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如有)或负责人签字。) ③ 中文或英文申请人简历 ④ 2寸电子照片(背景要求为白色或接近白色,无边框;JPG格式大小40KB-120KB) ⑤ 申请人官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中国使领馆认证) ⑥ 最高学历证书(需中国使领馆认证) ⑦ 申请人体检证明(可入境后查体) ⑧ 个人主要成就或其他有关的学术荣誉或获奖证(300-500字) 随行家属所需材料(如无可不填) ① 护照信息页 ② 结婚证明(需中国使领馆认证) 出生证明,如果有18周岁以下子女随行(需中国使领馆认证) ③ 体检证明 ④ 2寸电子照片 备注:所有文件均需电子版,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一个文件扫描为一个PDF格式,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24KB。 ⑤ 其他应聘岗位所须的必要材料。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 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通知,请及时关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 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进入复审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采取自我介绍、说课、作品展示、评委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审核、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及官方公众号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聘用流程,签订《外籍教师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聘用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待遇 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531-86522529 13698619200 监督电话:0531-86522320 13583109009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公开招聘外籍教师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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