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0-20 11:42:29 | 点击:10 | 用户:Lisa | 出自:聘外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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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教师秋季招聘启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2019年成立艺术学院,以“小而精、高质量、有特色”为办学定位,按照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建设,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艺术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表现能力,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专业人才。 为加强艺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院专业发展水平,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经学校批准,结合艺术学院发展实际需要,2022年,艺术学院将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专业方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青年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师德师风,恪守学术规范; 3、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一般应具有本专业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优秀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2岁。年龄计算方式为“申报年月”与“出生年月”之差。特别优秀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术条件: 1、学科带头人 (1)对学科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创造性构想,能够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带领科研团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 (2)在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含综合类大学艺术学院)、科研机构、专业艺术院团担任正式或兼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造诣较深,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杰出成就,在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得高等级奖项;或在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重大艺术类、社科类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或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其中,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影响力者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先。 2、学术骨干 (1)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动学科发展和组织团队开展学术研究。 (2)在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含综合类大学艺术学院)、科研机构、专业艺术院团担任正式或兼职的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相应的教学经历与能力。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一流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得高等级奖项;或在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重大艺术类、社科类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或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优秀青年教师 (1)具有良好的学术潜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岗位职责要求所需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在理论研究、课程教学、舞台表演、公共艺术教育等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成绩或者具备优秀的资质和潜能。 应聘优秀青年教师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博士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的专业艺术院校。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国内独立设置的专业艺术院校,且本科、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方向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具有一定艺术成就。同等条件下,在国家级重大艺术赛事获奖者(金钟奖、文华奖、CCTV电视大奖赛、文化部公布的A类、B类国际艺术比赛等)或在大型演出活动中担任独奏者优先考虑。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艺术学院的招聘专用邮箱hustart_hr@hust.edu.cn,并抄送至学校的招聘专用邮箱hr@mail.hust.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按“艺术学院”+“专业方向”+“姓名”的格式命名。具体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岗位申请表》; 2、申请者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者的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有则提供): (1)提供代表本人最高表演水平的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音乐会证明(演出节目单封面、封底、节目介绍);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奖证明;或正式发表论文的扫描件,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全文。 (2)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的获批证明;如课题成果已出版,需提供扫描件,包含封面、封底、目录及标注作者信息的介绍页; 4、身份证或户口扫描件; 5、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2封,需附专家亲笔签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至少1封国外同行专家推荐信,并附翻译件); 6、个人自荐信; 7、实习/工作经历任职证明(如有则提供)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请按照上述顺序于2022年10月31日12:00前提交应聘申报材料;第1项表格命名为“姓名+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第2-7项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或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四、支持条件和待遇 艺术学院将为教师提供个人发展所需的教学科研平台,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提供福利保障。 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青年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与招聘长期有效。 特别优秀者,支持条件和待遇一人一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中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59194 (周一到周五09:00-11:30,14:30-17:00,假期间以邮件咨询为主) 联 系 人:李老师 网址:http://art.hus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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