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5-8 10:56:34 | 点击: | 用户:Lisa | 出自:聘外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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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外交部驻香港公署疫情期间签证申办须知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本着“以人为本”宗旨,外交部驻香港公署领事部自11月3日起可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受理以下种类签证申请,其它种类签证暂不受理: (一)拟赴内地从事必要经贸、科技等复工复产的外国人,除常规申请材料外,须提供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主管部门等单位签发的邀请函; (二)紧急人道主义事由: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含外国人,仅限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人员,须提供死亡证明或医院病危(重)通知书、住院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信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及国内亲属邀请信; (三)申请C字乘务签证的; (四)申请R字人才签证的; 另外,申请外交、公务类签证的,凭有关国家驻港总领馆或国际组织驻港办事处出具的照会办理,无需预约,每周二、三、五上午9:00-12:00直接赴公署领事部华润大厦四楼办证大厅递交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香港中国签证申请中心工作时间为每周二、周三、周五9:00-16:00(不含节假日)。上述各类签证申请人需通过签证申请中心网站提前预约并按约定时间到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未通过在线预约的申请不予受理。 如有特别紧急的人道主义申请,可提前与签证申请中心(电话:+852 2992 1999,电子邮箱:hongkongcenter@visaforchina.org)确认后再前往办理。疫情期间签证申请中心处理咨询和申请能力有限,请非上述人员勿占用紧急资源。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上述所有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均需提供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身体状况及近期行程申报表(有关模板见附件)等必要文件。请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及旅行途中做好必要防疫措施。 (三)由于疫情原因,签证审批流程更为繁琐,不再提供加急服务,请申请人预留充分时间。 (四)请您务必通过签证申请中心及其备案中介机构的正规渠道递交签证申请,切勿轻信非法中介通过夸大申请难度等方式进行欺骗招揽、漫天要价,以免蒙受不必要经济损失。如遇非法招揽,您可报警并及时向签证申请中心反映。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外交部驻香港公署领事部 202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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